上海市近日正式发布《关于本市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将提前一年实现全面建立河长制体系目标。在今年年底前,按照分级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上海将建立起市、区、街镇三级河长体系,实现河长制全覆盖。
致力于解决“治反复、反复治”问题
上海市水务局局长白廷辉表示,《方案》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建立更加严格、清晰的河湖管理分级责任体系,明确每条河道的负责人、每个级别的负责人所承担的责任,以及治理、养护不好河道如何追责,从而确保河湖管理落到实处。“我们鼓励并明确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制定出台有关河长制的实施细则。”白廷辉说。
白廷辉坦言,以往黑臭河道存在“治反复、反复治”的问题,更多原因在于河道管理的责任体系尚未建立健全。
据透露,上海此次河长制的实施情况将纳入市政府目标管理,市级河长制办公室将考核各区河长制推进工作,水务部门将把河长制工作与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结合,环保部门将把河长制工作与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考核结合。最终的考核结果,将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失职失责者将被严肃问责。
市管区管河湖都将配备一级二级河长
《方案》明确,要在相关媒体上公告河长名单及河长制办公室监督电话,在主要河湖的显著位置竖立河长公示牌,引导市民积极参与河湖管理保护工作。
上海市政府公布了第一批河长名单。其中,上海市委副书记、市长应勇任总河长,副市长陈寅任副总河长;16个区的第一总河长、总河长、副总河长,分别由各区的区委书记、区长、副区长担任。
具体到名单内的每一处河湖,长江口(上海段)、黄浦江干流、苏州河等主要河道,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副市长陈寅担任一级河长,河道流经的各区由各区区长等主要领导担任辖区内分段的二级河长;其他31处市管河湖,由河道流经各区的主要领导担任辖区内对应河段的一级河长,河道流经的各街镇由各街镇主要领导担任辖区内分段的二级河长。区管河湖,则由辖区内的区其他领导担任一级河长,河道流经各街镇的领导担任辖区内分段的二级河长;镇村管河湖,由辖区内的街镇领导担任河长。
今年3月,上海还将公布区管主要河湖以及列入国家和市级考核断面所在的镇村管河道的河长;年底前,将公布其他镇村管河道的河长,实现全市河湖河长制的全覆盖。
此外,围绕市民广泛关注的“村沟宅河”污染问题,上海市相关部门正会同各区开展摸排,基本符合河道黑臭判定标准的,立即纳入整治范围,并由对应的河长跟进负责。
河长承担21项职责,不只是治污
从数据来看,上海实施河长制的确颇有成效。通过摸排已确定471条(段)要实施综合整治的城乡中小河道,总长度631公里,在今年年底前要基本消除黑臭。
目前,这些河道正在推进周边“五违四必”、工业企业、禽畜牧场、截污纳管以及市政泵站等源头的控污工作,相关工程已开工建设335公里,占总量的53%,其余未开工项目的前期筹备都已基本完成。
河长的职责远不止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治理。根据《方案》,河长要承担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河湖水面积控制、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方面的21项职责。
推进社会节约用水也是推行河长制的任务之一。《方案》要求,推行河长制后,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力争到2020年,上海年用水总量控制在129亿立方米,万元GDP用水量较“十二五”末下降23%,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十二五”末下降20%。